根据《浙江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党委决定,对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副院长岗位实行公开竞争上岗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开竞争上岗岗位
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副院长 1名
二、选拔范围
全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
三、任职条件与资格
符合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》的有关干部条件和资格要求。
主要包括:
1.专职管理干部提任附属医院副职领导职务的,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;从事教研、医疗等业务工作的业务人员提任附属医院副职领导职务的,一般应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上职务且具有2年以上的任职经历,或曾受学校委派在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挂职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。
2.新提任分管教学、科研等业务的附属医院领导干部,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3.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,其中新提任的业务型领导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4.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、科研、管理骨干、海内外引进人才或工作特殊需要的,可以在任职资格上适当放宽,破格提拔。
5.身体健康。
四、选拔程序
本次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。如同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后推荐人选少于3人,或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后认为无合适人选的,改用其他选拔方式。
五、推荐报名
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、医生、干部均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,可采取组织推荐、群众推荐、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所有推荐人员必须填写统一的“浙江大学中层领导岗位推(自)荐表”(推荐表可在党委组织部的网页上下载),并贴上二寸标准正面免冠相片,组织推荐的须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。
所有报名人员要求同时报送报名表的书面版(本人签名)和电子版。
书面报名表送: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C楼1402室
电子版发送Email:gbs@zju.edu.cn
报名截止日期:2010年1月22日下午17:00
联系电话:88981293 88981291
党委组织部
2010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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